自律公约
第一条 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切实 完善产业链条,有效推进结构调整,促进内蒙古自治区有色金属产业高质量发展,内蒙古有 色金属产业促进会(以下简称“促进会”)根据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和促进 会章程的要求,特制定《内蒙古有色金属产业促进会自律公约》(以下简称“本公约”)。
第二条 本公约的适用范围是加入促进会的企事业单位 、社会组织和个人 。本公约设 立、推动和实施单位是内蒙古有色金属产业促进会。
第三条 促进会自律的宗旨是在国家政策法令和有关产业政策的指导下,制定与实施 符合国家大政方针 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行业自律规定,维护社会和行业的共同利益 。支持 依法合规经营,遏制不正当竞争,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。促进会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 涉及行业和会员的正当诉求。
第四条 促进会自律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依靠全体会员,通过促进会平台,发挥“指导 、服 务、沟通、协调、监督、自律 ”的作用,维护国家利益、产业利益和会员利益。